勞動法工齡如何計算專題整理最新勞動法關于工齡如何計算的規定,華律在線律師免費解答勞動法工齡如何計算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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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職工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作為本企業工齡計算;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得連續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超過6個月病愈后,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外,其前后本企業工齡,應合并計算。
如今雖然人才的流動日益頻繁,但相信還是有不少人都繞不開“工齡”這個名詞,漲工資需要它,評職稱需要它,工齡就如同檔案一樣,到了需要用到的時候,職場人士方知道它的重要性。
對于如何計算自己的工齡,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記者了解到,工齡的計算是個很復雜的問題,不同職業也有不同的計算工齡的方法,記者選取了其中一些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請專家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
連續工齡如何計算?
工齡計算是落實勞動者經濟補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權益的重要前提,工齡越長,勞動者可以獲得的經濟補償金越多,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責任越大。勞動者在一個用人單位的工齡計算問題,在勞動者工作單位沒有變動的情形下,是很清楚的。但是,在勞動者工作單位變動以后,勞動者在若干個不同的單位工作的工齡如何計算,就成了一個難題。
楊某自2000年起被某公司聘為臨時工,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協議,公司也沒有給楊某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公司逐步發展壯大成為集團公司。2006年集團公司注冊了某實業公司,經營場地、業務
工作人員自動離職后又參加工作,離職時間較短的,其離職前的工作時間能否計算工齡?
《內務部關于工作人員自動離職后又參加工作其連續工齡的計算問題的復函》([63]內人工字第13號):工作人員曾經自動離職后又參加工作的、其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一般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算。個別離職時間較短,但有悔改表現的,離職前的工作時間也可以計算連續工齡。
工作人員自行離職,又重新參加工作的,其離職前的工作時間能否計算工齡?
《勞動部工資局關于精減回鄉、回家后又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62]中勞薪字第186號):曾經自行離職,離職后又重新參加工作的,其連續工齡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算起。
被精減回鄉后又重新參加工作的,其被精減前的工作時間能否計算工齡?
《勞動部工資局關于精減回鄉、回家后又重新參加工作的職工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62]中勞薪字第186號):解放后由于精簡機構、關廠、并廠或者縮減生產被精減回鄉、回家,以后又重新參加工作的連續工作
勞動合同法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請問2008年以前的經濟補償有什么標準嗎?
律師解答:
區別:勞動合同法以前,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以后,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其它一樣。
工齡的相關知識:
計算工齡的方法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